周一至周五:9:00-18:00
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系統填報時間為:
2017年2月27日——4月17日
紙質申請材料遞交時間為:
2017年4月11日——4月17日
資助標準:
1、最高資助額不超過50萬元。
2、資助額度根據2017年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和企業申報數量作相應調整。
支持對象:
1、在深圳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中小企業服務署備案登記;
2、并已在新三板掛牌且符合本專項資金資助計劃其它資格條件的民營及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所謂民營企業,是指注冊資本由國內民間資本出資或國內民間資本出資比例占相對控股的企業,以及由上述兩類企業控股的企業。
所謂中小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各類企業。
資助條件:
1、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已聘請中介機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
2、 已獲得過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改制上市培育項目或其它市政府財政資金改制階段資助的,不得重復申報。